6.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位(编码2012321001至2012321028)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其他职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县人社局于2012年12月10日前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
7.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2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2年12月10日前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zlxrs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上午11: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但在201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招聘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的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及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