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①《2012年昆明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②《2012年昆明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③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3.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计划将被取消。
③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⑤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⑥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⑦属夫妻两地分居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选调单位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该报考的岗位年龄限制上放宽3岁,并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册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报考。
注:夫妻两地分居指报考人员的夫妻一方在我市市级或五城区内工作,具有当地常住人员户口,而报考人员在报考单位所在地以外地区工作,且两地分居达两年及以上。
⑧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用人单位咨询。
昆明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0871-3136004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等额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时间、方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市公务员局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由相关纪委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3196727)。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