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工作程序要求,永丰县于10月17日和18日经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入围考生进行了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有的岗位出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也有考生因无法联系或其他原因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审查。现就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和因审查出现的岗位空缺进行面试入围递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因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对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因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人员名单己于2012年10月10日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限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12时前,到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佐龙大道)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已婚人员须提供当地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面试考务费30元。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