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2年10月18日-20日进行永春县政府系列2012年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
(一)、永春县政府系列2012年秋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报名资格复核时间2012年10月18日-19日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永春县政府系列2012年秋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除外)报名资格复核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下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核地点:永春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教育股(永春县政府办公楼五楼)。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2009年、2010年、201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是否保留在上述机构的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如已就业的人员,属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