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将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
(一)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
(二)考察办法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户籍未落实的由学籍档案管理机构出具政审材料)。
(三)考察时间
10月15日-16日。16日下午五点前将政审材料交县人社局。
二、体检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察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要求
1、体检时间安排:10月17日。
2、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集合、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约300.00元人民币);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五)其它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的准考证原件及同一底板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4、考生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有关事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于10月26日在县人社局进行三次资格审查,届时,请初选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