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文昌市2012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校医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校医共25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7、本省在编在职校医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文昌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26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思想表现鉴定表、材料目录表等表格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1)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2)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本人计划生育证明;(3)竞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证明;(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相片2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5、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药学、病理、生理、诊断等知识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录用办法
(一)笔试采取封闭形式统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招聘岗位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二)招聘工作采取定岗招聘的办法。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竞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三)录用的校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都要达到及格(60分)以上。
(四)录用的校医,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空编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五)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六)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个工作日)。
(七)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八)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十)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校医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十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中小学校医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监察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
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898—63220821、632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