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所属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
具有新疆户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至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10月24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
(二)报名地点: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综合部。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六楼601室(乘公交车7、17、35、58、61、62、63、68、157、528A、902、907路公交车小西门站下车)。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艾比不拉,0991-2839102。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综合部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 8级以上水平证明;另交一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汉语言进行考试。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上公示3天。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www.xjgrain.gov.cn)上公示3天。若出现放弃体检、考察人员,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对录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www.xjgrain.gov.cn)上公示7天。
八、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所聘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等相关待遇。
十、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991-235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