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3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2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2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职高专教育指导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大专学历的考生限大方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不限户籍。
3、具体职位所需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卫生系统招聘对象
1、医生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护士职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有护士资格证。2012年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护理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字认可的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试合格成绩单,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3、其他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18周岁及以上(1994年10月12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持单位及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拟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