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应当成立考核政审领导小组,考核政审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工作组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情况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职业技术教师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医生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上岗两年未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