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考察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列入),体检工作由邵武市公选办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邵武市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和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
5、决定任用
市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工作需要,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及任用职位,并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副乡镇长按法定程序选举任用)。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公开选拔前所在单位性质和所任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邵武市纪委(监察局)、邵武市委组织部将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设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并聘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作为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员。在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以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不论何时被发现都将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已任用的取消任用。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举报电话:0599—6324262、6325618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差旅费用和食宿、体检费等自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邵武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邵武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