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推动武夷山跨越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武夷山市面向福建省公开选拔12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2名。(详见《武夷山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以下简称《公选职位表》)。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者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政策。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三)除“职位其他要求”中已明确规定外,工作年限应满4年,选调生工作年限应满2年(选聘生转录为选调生后工作满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应满1年。现任副科级职务人员报考副科级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四)符合《公选职位表》中“职位其他要求”。
以上计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考试录用(招聘)试用期内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