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有关规定及招录单位工作需要,决定补录部分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职位
全区计划补录选调生7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2年广西招录选调生统一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115分(不含照顾加分)以上,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50分以上,且符合补录职位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1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西选调生网(http://gxxds.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广西选调生补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985工程”高校的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专门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但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 9日8:00—10月13日24: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市党委组织部依据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已提交的报名表信息进行修改。
招录机关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0月9日8:00— 10月15日18:00。
四、面试
(一)面试的形式
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面试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
(三)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的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及时通知考生通过传真、邮寄或直送方式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和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确定进入面试的正式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经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正式人选。因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未能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无人报考或没有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并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公布。
(五)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的正式人选确定后,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同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2年10月22日前。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 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七)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发布后,各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或面试当天进行。
(八)面试的合格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
各市党委组织部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含照顾加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结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察与体检时间:2012年 11月底前。
六、公示与审批备案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审批。公示期满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各市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并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三)备案。各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录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审批与备案时间:2012年12月20日前。
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
监督电话:0771—12380。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