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龙川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报名时间: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川县财政局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2012年龙川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龙川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下属事业单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均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地点在县财政局,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工作地点在各镇。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35周岁以下;
(五)服从财政局统一调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本人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2012年10月22日凭身份证和考试费发票到龙川县财政局人事股领取,联系电话:13553232839)。每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110元/人
(二)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2012年10月27日9:00-11:30在龙川县技工学校。笔试科目和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和福利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均纳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52968;举报或投诉电话:纪检监察6752632。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川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