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德阳市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3、4《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3、4)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证件材料均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
考生须用同一《毕业证书》满足所报岗位的“学历类别”、“学历全日制”、“学历层次”和“学历专业(方向)”之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专业(方向)”根据国家专业目录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同时要求了专业和方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专业和方向之要求;仅要求了专业的,既可用考生之专业来满足专业要求,也可用考生之方向来满足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
5.年龄总体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出生日期界限类推。
6.考生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全国户口均可报考;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四川省内户口方可报考;最高学历为大专的,德阳市内户口方可报考。户口住址以考生2012年7月1日常住户口或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入学前最后常住户口为准。招聘岗位对户口要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五项人员”),2012年7月1日正在德阳市范围内服务的,不论最高学历层次,全国户口均可报考。
7.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教育学制时限内的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7月1日。
8.考生的电子数据信息和书面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否则责任自负。
(二)排除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招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信息表》、《准考证》,在“德阳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dykszx.com)进行信息发布与查询,并以德阳人事考试网为主要平台。公招期间考生须密切关注德阳人事考试网,牢记办理时限及各项要求,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所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要求准时到位参与公招各项环节。对联系不上或过时未到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本次公招除有专门规定的外,各项事务均在日常工作时间办理。
2.报名前,考生须认真了解本次公告及其附件,按《预备表》(附件1)进行准备,并同时做好缴费所用网络银行账户等准备工作。
报名时,考生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应为10-30K的JPG格式图片。
网上填报后1个工作日,再次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照片审查合格的按提示进行缴费;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待合格后再行缴费。按照规定标准,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须立即打印报名网站生成的《信息表》2份备用,至此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公招在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是指考生填报信息完整,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其参加笔试,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全部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到3:1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限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放宽到2:1比例,达不到的相应调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调剂报考完全符合条件的其他已开考岗位。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1.考试内容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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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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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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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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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考试总成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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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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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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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事业单位常识、省情市情和时事政治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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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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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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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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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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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基础知识指南》(成都时代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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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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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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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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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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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卫生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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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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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事业单位常识、省情市情和时事政治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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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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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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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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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文理论、规章、文体、写作,以及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办公常用软件、网络基础、安全维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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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文写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计算机应用基础(等级考试版·Windows XP平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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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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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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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综合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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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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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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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推荐参考书仅为方便考生复习之用,其内容并未涵盖本次考试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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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
2.加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五项人员”可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具体办法是:截止2012年7月1日,“一村一大”人员签定3年服务满2年,以及其他人员签定服务期满的,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每工作满1年加2分;其中“一村一大”人员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除“一村一大”人员报考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之外,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者于报名缴费成功后,由考生本人持加分材料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
2.考生本人填写的《加分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
3.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无效,下同),
(2)服务期满的《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
(3)已满服务期的每个年度《考核表》(或每个年度考核结果《通知书》、《证书》);
4.“一村一大”人员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获奖者另交每次获奖《证书》、《审批表》和组织评选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加分审核结束后,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以虚假材料骗取加分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笔试
笔试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复审与面试报名
笔试后,限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其他岗位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含递补)全部进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照2:1或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资格审查考生须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即本次公招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
市本级由市级各部门或市直属事业单位对所属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各县(市、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查合格报名缴费成功后发给《面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审查。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证件材料参加审查,如有证件材料不齐等异常情况,考生务必提前向岗位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双面复印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面)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不含《户口迁移证》),
③《毕业证书》(含用以符合《岗位表》要求之学历,以及用以符合户口要求的其他最高学历),
④《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3)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4)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准确反映所报岗位要求的要素,即工作时间起点终点和工作内容等;若开具工作经历证明书则须由具体工作单位出具;
(5)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考生须承诺“将在办理新聘手续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即作本人自动放弃处理”;非在职考生须承诺“在本次公招期间与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否则即作本人自动放弃处理”,详见附件2《在职考生承诺书》、《非在职考生承诺书》;
(6)2012年7月1日正在德阳市范围内服务的“五项人员”享受不限户口的,须提供当期服务《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以及截止7月1日正在服务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6.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下简称“排名办法”)。
笔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考生提供本人笔试成绩、加分、所在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的查询;面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三)体检
面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考生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招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的70%,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招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
体检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体检。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或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核后,对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考核或公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考核或公示。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在职考生须在申报聘用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一个岗位包含多个单位的,办理手续前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下,由该岗位拟聘人员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聘用,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后续管理。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拟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招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日程安排
(一)7月23日发布公告。
(二)8月16日-20日24时进行网络报名,从考生网络报名成功至8月21日24时进行网络缴费。
(三)从考生网络缴费成功至8月22日审核加分,随后公示加分情况。
(四)9月11日-14日24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9月15日举行笔试。
(六)资格审查、面试报名和举行面试等具体事项,笔试后另行安排。
(七)体检、考核、公示、资格终审和聘用审批等具体事项,面试后另行安排。
4.资格初审、复审与面试报名
笔试后,限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其他岗位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含递补)全部进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照2:1或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资格审查考生须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即本次公招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
市本级由市级各部门或市直属事业单位对所属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各县(市、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查合格报名缴费成功后发给《面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审查。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证件材料参加审查,如有证件材料不齐等异常情况,考生务必提前向岗位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双面复印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面)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不含《户口迁移证》),
③《毕业证书》(含用以符合《岗位表》要求之学历,以及用以符合户口要求的其他最高学历),
④《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3)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4)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准确反映所报岗位要求的要素,即工作时间起点终点和工作内容等;若开具工作经历证明书则须由具体工作单位出具;
(5)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考生须承诺“将在办理新聘手续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即作本人自动放弃处理”;非在职考生须承诺“在本次公招期间与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否则即作本人自动放弃处理”,详见附件2《在职考生承诺书》、《非在职考生承诺书》;
(6)2012年7月1日正在德阳市范围内服务的“五项人员”享受不限户口的,须提供当期服务《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以及截止7月1日正在服务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6.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下简称“排名办法”)。
笔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考生提供本人笔试成绩、加分、所在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的查询;面试后,德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三)体检
面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考生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招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的70%,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招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
体检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体检。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或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核后,对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考核或公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考核或公示。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在职考生须在申报聘用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一个岗位包含多个单位的,办理手续前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下,由该岗位拟聘人员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聘用,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后续管理。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拟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招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日程安排
(一)7月23日发布公告。
(二)8月16日-20日24时进行网络报名,从考生网络报名成功至8月21日24时进行网络缴费。
(三)从考生网络缴费成功至8月22日审核加分,随后公示加分情况。
(四)9月11日-14日24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9月15日举行笔试。
(六)资格审查、面试报名和举行面试等具体事项,笔试后另行安排。
(七)体检、考核、公示、资格终审和聘用审批等具体事项,面试后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