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1个,计划招聘50人。招聘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商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第二批录取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限户籍,本科第二批录取的毕业生只限于周口户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商水县任职二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及在商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单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商水县电视台、商水县政府网、周口电视台、周口人才网等发布招聘信息,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有关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填写《商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 份,同时交考务费72元(笔试每科每人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3)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工作,硕士研究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博士研究生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聘用后,试用期满(6个月)经组织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待遇。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中规定条件的在商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商水农村任职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高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供组织、人社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后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如发现拟享受加分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方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按岗位分别统计,以6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9月2日上午9:00—11:30。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所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职位分别统计,以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的事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所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将拟招聘人选在商水县政府网和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处理。
2.聘用
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离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正,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其它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不服从分配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方案由商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5454499
附件:
1、商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商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商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