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强调“报考条件”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公告中,新疆单列一条“报考条件”,指明招录人员必须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22日至199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
教育专家分析,新疆今年之所以将报考条件进行强调,主要是为了网罗更加优秀的人才,斟酌选取能更好的为国家服务的人才。
二、招考对象有松有严
今年新疆对招考对象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教育专家总结如下:
(一)松
1、选调生配偶可报考
今年规定“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可以报考,而去年未对选调生配偶是否可以报考做规定。
2、对在职公务员再次报考有所放松
去年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不可报考,而今年公告中又做了具体的描述:现役军人,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可报考。年限的变化,显示出对在职公务员再次报名公务员的放松。教育专家认为,这项政策的微调,有利于从公务员队伍基层选拔素质更高的人员,这无疑也给了很多公务员机会,教育专家建议此类考生在备考时要端正态度,因为,每次考试都是新的开始,试题也是在不断更新的,扎实备考是必须的。
(二)严
1、选派到乡镇的公务员服务未满6年不可报考
今年公告中规定,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而去年公告中未对年限有所限制。教育专家认为,今年对年限的严格限制,表现出了新疆对乡镇在职公务员的有意锻炼意向。
2、严格制止违纪行为
去年规定,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不可报考,而今年悄悄变为“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不可报考。去掉“五点来”,这一细微的变化,表现出了新疆对违纪行为的严格制止。教育专家在此提醒考生,一定要通过正确途径实现自己的公务员之路,切勿走入歧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
(1)网络报名:2011年4月8日10:00时—4月14日18:30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4月8日10:00时—4月14日18:30时(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