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在2012年8月22日上午6:30-12:00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6:30以前到市公安局院内集合。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4、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5、考生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400元,多退少补。
附件:
2012年天门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公安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