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党政人才选拔引进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专业知识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科学发展能力。经区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在全市、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区属单位领导干部四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选职位共四个,均为副科级领导岗位。
1、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1名(全市范围内公选)
2、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1名(全市范围内公选)
3、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全区范围内公选)
4、团区委副书记1名(全区范围内公选)
二、资格条件
1、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工作岗位任职经历并符合公选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详见《职位表》);
(2)身体健康。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年龄、学历、学位等情况,截止日期均为2012年7月31日。
2、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三、公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8月3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方式可以是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用A4纸),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任职情况证明原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大一寸相片3张、《报名表》,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公选职位的比例不少于8:1,若少于该比例的,则取消该公选职位。
3、报名地点: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机关大院1号楼405室。咨询电话:0756-5523757,联系人:唐金花。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照公选职位的工作性质和所应具备的专业要求,重点测试行政能力基础知识、行业相关知识及写作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格等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征求意见,同时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可以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决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差额拟任职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讨论并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体检及任前公示
对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照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九、试用与任用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办理免职手续,由区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斗门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斗门区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2、斗门区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