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2年月8日24日。
(二)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现金400元(体检费)、一张彩色登记照(1寸)参加体检,于8月24日上午6:30在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操场集合(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荣军医院对面。可乘坐529、552、566、581、590、715、723、811路车,在荣军医院站下车)。考生均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将视为弃权。
(三)考生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前1天晚8时至体检前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
(五)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时着应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根据监狱劳教系统职位设置和工作岗位实际需要,经商省公务员局,2012年对于视力的检测,按照“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27-87238541
湖北省司法厅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