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公务员笔试时间:9月15日-16日
2012年新疆公务员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特警)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职位明确要求“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以上其他级别的,详见职位表备注栏内说明。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4)《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5)《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