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狱系统招录人数大幅减少
今年政法干警招录人数变化如下:
2012年招录法院系统3人,2011年招录法院系统12人,相比之下,今年有意报考的法院系统的考生机会有较大增加。
2012年招录检察院系统9人,而2011年招录检察院系统2人,今年有意报考司法系统的考生机会也会有所增加。
2012年招录公安系统100人,2011年招录公安系统同样为100人,今年有意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机会变化不大。
2012年招录司法行政系统28人,2011年招录司法行政系统16人,今年有意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机会有所增加。
2012年招录监狱系统50人,2011年招录监狱系统100人,今年有意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机会降幅会很大。
由以上统计可以看出,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数均增加,监狱系统招录人数减少了50%。
二、招考对象范围扩大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对象增加了“定向在农牧团场工作满1年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考对象范围有所扩大,教育专家认为,这也意味着竞争更加激烈。
三、资格审查环节新增“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
2012年资格审查环节规定“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另外,资格审查环节还增加了“体能测评”一项,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视力检查和体能测评。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视力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当场进行复检,得出结论后不再进行复检,在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分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的增加意味着对考生的考验将更加严酷。
四、体检更加严格
2011年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批准可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2012年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血压等项目有疑义的,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公告的表述更加严谨,体检过程也更加严格,教育专家提示考生要对体检引起重视。
五、培养模式有所变化
2012年规定“定向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司法资格政策。”2011年的规定是“定向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司法资格政策。”实行单独取得司法资格政策的范围由“定向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扩大到“定向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学生”。
考生报考需要的相关证件和报考程序等公告中均有非常明确的说明,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只需按照要求认真准备资料、按程序报考即可,切不要慌乱,要将重心放在备考上。
报名专题: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及指南专题
友情提醒:
网上报名时间及网站:2012年8月15日10:00时—8月21日18:00时。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8月15日10:00-8月22日18:00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站:2012年9月10日-14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
笔试时间: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