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选调全国“985”、“211”高校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调剂录用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选调全国“985”、“211”高校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就重庆市2012年选调生调剂录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调剂录用名额共143名(各区县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调剂对象
重庆市2012年选调生面试合格且申请参加调剂的人员。已签订《重庆市选调生分配协议书》的,在考察、体检和签约等阶段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请参加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报名
申请调剂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2012年选调生调剂申请表》和学校签署意见的《重庆市2012年选调生政审表》(上述材料可在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下载;政审表必须加盖本人所在院系和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2012年6月7日下午14:00—17:00到重庆领导干部考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0楼)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规定的所有材料。逾期未报名的,不再受理。
(二)确定调剂人选
调剂录用某一职位人选时,首先在原报考该职位且申请调剂时也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如上述人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则在第一次报考其他区县同类职位(指同为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下同),调剂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如上述人员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则在全市未确定为调剂人选且服从分配的同类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如仍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研究制定调剂办法。
如上述人员综合成绩或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均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较高学历、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担任较高学生干部职务的考生,具备上述两个以上优先条件者,更加优先。
(三)考察、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
根据调剂方法以及学校提供的书面政审材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按照《简章》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389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