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吸引各方优秀人才共同推进谷城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中共谷城县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4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14个)
(一)正科级职位1个:
县科技局局长
(二)副科级职位13个:
县委办副主任1名
县政府办副主任1名
团县委副书记1名
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
县城建局副局长2名
县环保局副局长1名
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县经信局副局长1名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大学生村官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除公选的团县委副书记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公选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二)职位条件
1、县科技局局长职位: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者现任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满1年,或者在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不受职务和职称要求限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熟悉企业技术改造,具有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或工程、设计、制造等相关专业毕业。
2、县委办副主任职位: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县政府办副主任职位: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团县委副书记职位:中共正式党员。
5、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非中共党员,法律、财会、审计及相关专业毕业。
6、县城建局副局长职位(1):要求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景观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
7、县城建局副局长职位(2):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8、县环保局副局长职位:环境科学及工程类专业毕业。
9、县统计局副局长职位:财会、统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
10、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位:有宣传、文化、文艺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毕业。
11、县经信局副局长职位:机械设计与制造类相关专业毕业。
12、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交通运输类及与道路、桥梁相关专业毕业。
13、县水利局副局长职位:水利类相关专业毕业。
14、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与旅游有关的规划、设计、管理、营销等相关专业毕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凡符合公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无需提供单位证明),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谷城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谷城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公开选拔的职位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10。达不到1:10的,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征求报考者本人同意后),经调剂仍达不到1:10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并通知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由谷城县公选办统一制作准考证,在笔试前发放。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领导干部综合行政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对以下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加分:全日制一类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的加2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加5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加8分,每人只按最高标准加一次分。
(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时,网上报名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的必备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所报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职位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评委由7人以上专家组成。
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报考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由谷城县公选办集中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由谷城县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录用。根据考察结果,按公选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出拟任职人选,并在网上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选拔条件和影响任职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任用。
五、公选任职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公选任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工作协议,除组织调动外,在单位最低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二)公选任职人员,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尊重本人意愿,可以自谋职业或者另行安排工作。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三)公选任职人员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同时享受以下相应待遇: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县财政一次性资助10万元安家费。在五年服务期内县财政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县财政一次性资助2万元安家费。在五年服务期内县财政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3、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不少于40㎡的住房或租金。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谷城党建网站(http://www.gcdj.cn),下载并填写《谷城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后,发送至谷城县公选办电子信箱: gcxgxb@163.com。
2、现场报名。谷城县辖区内人员须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谷城县委组织部三楼县公选办。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谷城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2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要求与准考证上照片一致;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报考县科技局局长者提供)。
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先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谷城县公选办电子信箱,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电话告知本人,在进入面试前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到谷城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资格审查的有关情况,将在谷城党建网上及时公示。
2、报考人员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3、资格审查中对专业要求的审核,主要以《湖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进行分类。
4、报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请留下手机和固话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和及时告知相关事项。
6、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8、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9、加大公开选拔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拔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公开选拔中涉及有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和任用等工作情况的相关公告,直接通过谷城党建网(http://www.gcdj.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公选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谷城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办公电话:13635807255
传真:0710—7232403
监督电话:0710-7241380(谷城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子邮箱: gczzbgjk@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谷城县县府街52号县委组织部(公选办)
邮编:44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