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为推动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绥中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全县58个单位共招聘人员132名,其中:信息技术类17名,工程技术类31名,经济管理类29名,文秘类33名,其他类22名。具体详见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程序进行。要切实保证所招聘人员质量,宁缺毋滥。
三、招聘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职位信息表;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辽宁省内户籍;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男女均可报名,具体职位性别要求见职位信息表;
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本职工作;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传染性和精神性疾病。
8、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招聘人员附加条件: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接受市级以上机构专业训练4年以上,且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国家级比赛获得前八名名次,试用期两年。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14日开始,到2012年9月7日结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县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录1人为1:3,招录2人以上为1:2),须对该职位招考计划进行调整。调整的职位将在网站上公布,对已取消报考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考生报名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试时间初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采取百分制,一是笔试,二是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200分,每科100分。笔试两科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由专家组进行考评。
4、如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面试考核组可加试一道面试测试题进行确定人选。
5、文秘专业人员面试写作知识,并进行2-3个文体的写作,划定合格录取分数线60分。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录取。
六、政审和体检
按单位职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考察和体检均参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七、录用
1、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辞退。
2、县政府工作部门所招聘人员均为局属事业编制,并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安排。
八、其他事项
除县运输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由省运输管理系统统筹拨款和县医院自收自支外,其他单位人员均为县财政拨款。
本方案由绥中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6120769
附件:2012年绥中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