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军转办《2012年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方案》,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中发〔2007〕8号)、《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和北京市军转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12年军转安置工作,规范军转安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结合实际,现将我委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依据市军转办2012年分配安置计划,网上公布安置岗位及报名资格条件,按照市军转办网上统一报名要求,军转干部按规定的程序、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选岗、报名,对基本符合本单位安置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的军转干部,网上审核通过。
二、笔试
网上审核通过的军转干部,参加北京地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成绩作为各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笔试成绩。军转干部笔试不参加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各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见网上各单位接收安置岗位信息),参加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军转干部面试。
2、面试的组织
各接收单位组成军转面试领导小组,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由接收单位面试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分值100分,评委现场打分,排出岗位名次。
面试的人员、时间和地点由各接收单位自行通知,军转干部面试不参加者接收单位不得接收。
四、综合成绩计算
我委军转干部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构成,笔试以北京地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成绩为准,面试以各接收单位面试成绩为准。按照军转干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拟录用军转干部外调查档、体检,符合条件军转干部签卡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