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77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是隶属于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与泸州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泸州市辐射监测站实行 “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机制。“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被评为全国的先进监测站。目前在编职工5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28人。已取得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6名。
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4段2号,占地28亩,有3532M2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拥有仪器设备561台(套),总值近4000万元。现已具备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物理监测、生物监测、土壤及固体废物、室内空气等6大类189个参数的监测能力。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为泸州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环保事业,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拼搏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⒉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报名。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5月7日。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4段2号。邮编:646000,联系人:刘志辉,电话(传真):0830—3193643,电子邮箱:lzshjz@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直接考核程序。
(三)考核
经面试、考察、考试(理论考试+实际操作)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