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长寿区中医院15名,长寿区教师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第一日),其中报考长寿区中医院护理专业的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5.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者相近。
6.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全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非独立院校)、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长寿城区中学岗位;专业性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长寿城区中学的英语、美术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长寿城区小学岗位。
(2)报考长寿城区中学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长寿城区小学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4)英语:英语岗位需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其他岗位需公共英语四级分数达到425分以上或合格以上(美术岗位不作要求)。
(5)普通话:语文岗位需二甲以上,其他岗位需二乙以上。
7.报考长寿区中医院护理岗位学历放宽至专科学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其它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现役军人;(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第一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报名
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人员只能选择“城区中学”、“城区小学”其中一类岗位报名,依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岗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
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桃花新城长寿区委党校内)。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种等级证书到报名点现场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2.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的岗位人数,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至其他岗位应聘。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岗位为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18:00。笔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
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为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为200分。所有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要求分为: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医学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含生理学、解剖学、内科学、外科学等);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考《教育学、心理学》。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报考长寿中医院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长寿区教师美术岗位面试采用实作考核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用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及地点: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岗位为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面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为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岗位选择
报考长寿区教师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等级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066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