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青岛市统一安排,采取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户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报名期间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等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4日9:00—11:30,13:30— 15:00到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四楼(北京路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岗位、改报时间和改报地点在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但学校还未发放报到证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网站相关通知。
(三)其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四楼(北京路2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按要求参加考试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 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数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为综合类(A)和其他专业类(D)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满分100分。
2、笔试为教育类(B)的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5分钟。模拟讲课满分100分。
3、笔试为医疗卫生类(C)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中相同岗位分多组面试的成绩计算方法:考生实际成绩=考生原始成绩×(本岗位总平均分/本组平均分)。
5、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见网站相关通知。
四、总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比例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教育体育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体检及考核安排见网站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同一岗位招聘多人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胶州市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胶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后若发现考生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jz12333.gov.cn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32-82288273,0532-82288275;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胶州市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32-8228803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