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建设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2名、出租屋办公室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及资格条件、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志于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5—40周岁(即1972年4月1日以后至1987年4月1日期间出生);
5、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
6、能上夜班(上半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月工资由基础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组成。
二、招聘出租屋办公室文员职位及资格条件、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广州市户口,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工资2000元/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二)报名地点:建设四马路28号天伦花园C座旁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内;
(三)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83766102;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明;
4、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四、考试办法
应聘出租屋管理员、出租屋办公室文员职位的人员需经过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
对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越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