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的需要,经管委会批准,我区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财务委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财务委派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审计类或经济管理专业,并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从业经历;
3.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4.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2)现场报名的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财税局(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南楼三楼东首301室)。
(3)报名时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大榭开发区公开招聘财务委派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4.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5.公示及录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公示影响录用的、不能按时报到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二)笔试、面试分数以及本次招考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0574-86761211、0574-86768214或查询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监督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74-86768960。
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税务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