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是市政府直属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和节目制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男主持人岗位:1名;
新闻采编岗位: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主持人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新闻采编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5月17日至5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淮安市大治路6号广播电视大楼7楼709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71367。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缴考试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于2012年5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统一组织的考试。
若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新闻采编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等相关知识。电视男主持人岗位笔试内容为播音主持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新闻采编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不足20人的,免笔试;电视男主持人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不足10人的,免笔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的符合条件报名并缴费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0517—836056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0517—83642787
本简章由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集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