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地处湘中北,是湖南省会长沙的西大门,交通区位优越,产业经济发达,2011年财政收入63亿元,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位列全国第68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从2008年开始启动实施“5127”高素质人才引进工程,已成功引进四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总体规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将继续引进一批亟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重点引进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农学、法学、文学等领域的专业型人才共计100名,其中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10名、硕士20名、全日制本科生70名。
引进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相关事宜可通过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查阅。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①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2012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硕士: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201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全日制本科生:全国“211工程”和省内部分高等院校(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201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不含专本沟通、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其他:“县招商局招商专干”、“县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员”职位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要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8:00至18日18:00。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与拟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2年4月19日9:00至16:00。
打印报到通知时间:4月19日20:00至20日20:00。
四、考试
1、现场报到及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到时携带报到通知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宁乡县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
2、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委托有关权威机构组织进行。
①博士职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评委团由县级领导、专业评委和有关专家组成。
②“乡镇文秘工作人员”职位以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
③“乡镇工作人员(一)”职位以笔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④“县电视台制作人员”、“县招商局招商专干”、“《今日宁乡》报社评论员”职位,以无领导小组讨论和专业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试人选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60%+专业考试成绩×40%。
⑤其他职位以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人选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以拟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为准。对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拟聘人选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签约
拟聘人选确定后,举行签约仪式,组织部分拟聘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聘职位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宁乡人才网和相关高校校园网上公示,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七、体检
考察和公示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予递补。
八、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首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1、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①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县财政每年另外补助10万元。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住房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③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④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硕士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每年由县财政另外补助2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其它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对来宁乡应试并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免费安排食宿;对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以及硕士,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原则上按乘坐火车或汽车的标准)。
2、博士自愿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职位、硕士自愿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职位,其年龄及毕业院校按本公告中规定的博士、硕士相应报名条件执行,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专业要求相符;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所报职位的考试;被聘任者,只能享受所报职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相应的财政补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7899568,E-mail:hr5127@126.com。
中共宁乡县委
宁乡县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