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旅游局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2名(具体见《2012年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xcrs.gov.cn)、宣城市旅游局(http://www.xctour.com)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市旅游局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5号),联系电话:0563-3022771。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市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其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考生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90元/人。
4、资格初审:由市旅游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知识15分,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判断推理15分;综合常识30分,涵盖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市情等方面;材料作文40分,考生根据对给定的材料理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5︰5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
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采取现场讲解方式面试。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下同)。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中《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2、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s.gov.cn)、宣城市旅游局网站(http://www.xctour.com)公示3天。其中,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旅游局按照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历届毕业生未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2012年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7470
七、其他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3、市旅游局咨询电话:0563-3022771。
附:2012年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宣城市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