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环境保护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全省环境监测业务指导和过程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环境政策、标准、科学、生态研究以及环境和生态规划编制,环保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安全评价、环境测试等技术咨询和服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环境保护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教育处,由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聘事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web/rltzww/index.)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t.hunan.gov.cn/
(二)报名、地点、方式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9:00至4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外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相关原件在参加考试时携带审查。本省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直接到省环境保护厅一楼政务大厅现场报名(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web/rltzww/index.或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t.huna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发到邮箱:hnshbtrjc@163.com,并在主题中说明报考单位(必须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版)。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电子商务教师(A1)、网络工程教师(A2)、环境科研(C1、C2)、环境规划(C3)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各岗位面试具体环节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人:彭国明\段小莉
联系电话:0731—85698089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