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有关市县党委协商同意,海南省农业厅决定通过考试录用的方式,面向全国统一公开招聘我省农业系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全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49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7名,市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政治素质好,有志在海南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并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大学专科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待今年取得学历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省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参照《海南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填表式样)》(见附件4),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农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iagri.gov.cn)“公告公示”版块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1、《海南省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上材料请电邮至:hnsagri@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由海南省农业厅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于2012年4月23日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个别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开考比例,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4日前,电邮回复hnsagri@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5日-27日期间,登录个人电子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考试的时间、具体地点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试成绩合成采用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并说明理由,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公告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海南省农业厅《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以1∶1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考察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海南省农业厅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名单、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海南省农业厅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政策待遇
录用到省级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纳入海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录用到市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各市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0898-65362908,6534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