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4月13日。
3、报名地点:麦积区桥南林水巷9号(法院路口向西200米)区法院办公楼二楼政治科。
4、咨询电话:2733503 18919215276
三、用人方式及待遇
1、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我院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麦积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月工资按照麦积区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给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供本人的真实状况和相关证件。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我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麦积区人民法院政治科负责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