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泉县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及我县教育系统的用人需求,经突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将于2012年4月份面向社会考试聘用6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镇幼儿园教师10名,农村幼儿园教师8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8名,其中音乐教师5名、美术教师5名体育教师6名、蒙语教师2名,一中教师16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4名,其中计算机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医疗护理指导教师2名、电工电子指导教师2名、汽修指导教师2名、焊接指导教师1名、服装工艺指导教师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突泉县户籍、学籍或配偶(报名结束前已办理结婚手续,以结婚证为准)为突泉县户籍;蒙语教师为兴安盟户籍;博士生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3.学历要求:报考第一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学岗位和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指导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业技术学校电工电子和焊接指导教师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人员,报本岗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4.年龄32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职业技术学校电工电子和焊接指导教师岗位,中专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5.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和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指导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但录用后应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
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2年4月5-15日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2012年4月25–26日在突泉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报名费150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1.招考采取笔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内容包括招聘学科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三个方面,不指定教材。按招聘岗位人员数量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报考幼儿、音乐、美术教学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包括才艺展示,报考计算机教学岗位和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包括技能展示。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199012
另附:突泉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岗位设置表,请下载附件。
突泉县招考聘用教师领导小组
201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