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是金华市财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并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专业、学历、年龄如下表:
职位人数学历年龄专业
基金
管理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审计学、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
4.相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在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方法:(1)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2-2013版),写作。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考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468836。
金华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