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残程度等级鉴定等工作。自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办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2009]13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增人计划指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专业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岗位人数: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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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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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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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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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或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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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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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具备《广省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考试地点: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广州市人民中路388号邮编:510180)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发送到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邮箱gzsyjb@126.com,待资格审核合格后再通知面见)。
三、考试范围与方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的测试以及综合素质的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理论水平、文化知识、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二)考试方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卫生信息网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考核不合格的,按体检合格者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本单位公开由招聘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的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公开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