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为县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优秀人才,现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数量
县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60名(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重点企业引进50名。
二、引进范围
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博士留学生,紧缺专业可放宽到“985”、“211”工程院校本科优秀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2。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有创新精神。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
(3)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4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4月5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4月5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引进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引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考试,符合引进条件的直接进行体检、考察。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引进。
五、引进方法和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登陆“泗水组工网”或“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泗水县2012年引进高学历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个人资料后发送至县高学历优秀人才引进专用邮箱(ssrcyj@163.com)。县高学历优秀人才“双百计划”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于4月26日到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考试有关证件。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泗水县2012年引进高学历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与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也可以由学校出具符合引进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4月20日。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应试人员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引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高学历优秀人才“双百计划”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说课)。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说课)。面试(说课)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运行方式进行。根据面试(说课)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所有考官全部从异地选调。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卫生综合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类采用说课方式,说课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进行;综合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说课)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说课)顺序,面试(说课)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进行公示。设定面试(说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说课)时间:2012年4月28日
面试(说课)地点:见《面试(说课)通知书》
3、体检考察。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招聘计划内按职位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说课)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说课)成绩相同的全部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1、引进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年度考核合格的,除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薪酬福利外,到卫生系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三年内享受县政府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三年内享受县政府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到企业工作的,三年内享受县政府人才补贴和安家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人才补贴和每年2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人才补贴和每年1万元安家补助。携带项目和科研成果在我县投产,3年内新增税后利润最高年份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除由受益单位给予奖励外,再由县政府按最高年份新增税后利润的5%给予特别奖励,属集体完成的,首位人员的奖金一般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2、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3、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可按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聘任手续,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限制。
4、引进的高学历优秀人才,一律享受档案免费代理、户口接转、保险接续、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
5、给予参加笔试和面试(说课)的考生每人200元的交通补助,安排2天住宿。
七、组织实施
高学历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由县高学历优秀人才“双百计划”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简章由县高学历优秀人才“双百计划”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