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德化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内缺员问题,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综〔2011〕59号)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德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德政〔2011〕2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春季德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德化人才网(http://www.dhrc.com.cn/)公开招考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3月27日至4月5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于4月5日17:30时关闭。
2、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3月27日至4月6日上午11:30。报考人员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时间截止至4月6日17:30时。
4、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于4月16日至4月20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由考生通道登录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1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资格证书”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不进行面试。
(一)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即《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4月22日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德化人才网查询。
(五)笔试成绩合格线:参照省公务员招考关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其中: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1岗位不设笔试成绩合格线)。
(六)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空缺编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并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批准予以同时聘用;若招聘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聘单位不同意同时聘用的,名次排列采取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资格复核
在笔试后、体检前进行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核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设笔试合格线的除外),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资格复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员。若出现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从资格复核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笔试、资格复核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有关人员谈话、查阅其本人档案等。
(三)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核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岗位资格条件认定
(一)学历条件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二)专业条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三)户籍条件
2012年3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符合我省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其他有关户籍要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本次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本县户籍的含出生地、生源地。
八、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情况特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二)对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方案》(德委办〔2007〕89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为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县公务员局调配股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加分办理的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
(三)市派遣到我县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2年期满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不受本县户籍限制。
(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
(五)根据德政[2009]267号规定,属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先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公务员局调配股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德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七)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县公务员局调配股咨询电话:0595—23522351,监督电话:0595—2351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