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给予加分。
>>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本报海口3月11日讯(记者袁兰)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16日8: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时间为3月22日17:00。今年我省各级机关共招录1936人,其中省级单位47人,省垂直管理单位746人,市、县级单位1143人(包含选聘生436人)。本报从今日起开通2012年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答疑热线:66810862,报考者对此次招考有何疑问可拨打热线告诉我们,本报将请相关人士进行解答。
报名
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招考职位等信息登录招考网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6日8:00起至3月22日17:00止。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报名系统将显示各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
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名额、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 )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或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 )查阅。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请登录“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 )、“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 )查询有关情况。
笔试
笔试时间:4月21日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给予加分
此次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网上查阅。
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考生年龄: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40周岁以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形不得报考
在报考条件方面,今年我省公务员考试规定,报考的考生需符合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再加分
据了解,省直党群机关、省直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100%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指出,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一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二是参加“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三是已毕业离校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五是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12年8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提醒
虚报主要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使用新旧身份证同时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录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1日17: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可改报 3月16日至24日进行确认报名
各招录单位依据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1日17:00至3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16日8:00至3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报名确认,并使用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缴纳70元报名费。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规定,招考职位的职数与缴费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或减少招录职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笔试、面试成绩各50%合成综合成绩在编中小学教师面试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从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在笔试结束7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