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2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北京大学2012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报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2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2年12月31日);
5.截止2012年1月2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2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2日至2011年1月11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按《重庆市选调“985”、“211”高校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大学报考人员报名时不选择具体区县及职位类别,报考职位选择重庆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2月12日,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2012年3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三、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作为选调生,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进行管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选调人员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一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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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 023–86868812 8686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