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大学生村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日前,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出台《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具体制定了5个方面的激励政策,以保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广阔天地生根发芽,有所作为。
我省新出台的5个方面的激励政策是:一、从2010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在选调生选拔中,将拿出二分之一的名额定向招录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二、在村工作满三年(甘南州两年)、考核合格者,将转为乡镇事业干部;三、报考党政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优秀的可转任村级主职干部或列为后备干部;五、特别突出的可提前转为乡镇干部。
据了解,2008年我省已选聘5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些大学生村官原则上都被安排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有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和有其他项目的村工作。一些贫困村和薄弱村则安排了两名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共有1.6万多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的平均年龄44.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1%左右,在大学生村官到任之前,全省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生在农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