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昌平区面向社会人员及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昌平区12个单位的18个职位(具体请见附件《北京市昌平区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二)报名地点
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三楼)。
(三)报名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卡);
3、学历证书;
4、《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5、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考试安排
昌平区人事局及招考单位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考相关信息请关注以下网站:
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ov.cn)
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
北京市昌平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bjchp.gov.cn)
(具体职位请浏览网站表格下载区)
联系电话:89741672
联系人:薛中穆
附件:《北京市昌平区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