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2008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2007年、2008年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单位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2个单位13个职位,招聘17人(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招考单位分别是: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唯一市属综合性环保科研与服务机构。主要任务:针对我市区域环境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科学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环境科学依据,为政府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督和遏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提供技术支持。先后承担国家、部、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03项,取得科研成果195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147项,曾被科技部列为“全国软科学研究八十强”,被天津市政府授予“十大”骨干研究院所称号,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主要任务:对我市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和污染源排放进行监测;对区县环境监测站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我市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重大污染事故调查、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开展监测新技术开发,受社会委托提供监测技术服务。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格和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具有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固体废弃物、煤,植物、水产品,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噪声、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室内空气监测等八大类的监测能力。监测数据在世界44个已签署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备忘录的国家中得到认可。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市环境保护局(www.tjhb.gov.cn)查询。
四、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报名地点: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南开区复康路17号)。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市环保局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给予答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于2008年8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天津市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4号)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笔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时间
以笔试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按笔试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市环保局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生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监督电话:23051543
七、办理手续
市环保局根据考生体检、考核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3051543 23051515
附:
2008年天津市环保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