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机关国库处合署办公)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国家承认的财政、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公务员。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2008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重庆市财政局1楼(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023-67575508、67575541。
⒊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
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者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证明。
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性信息可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须按要求填写《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8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实行逐轮淘汰选调。
⒈综合知识笔试。综合考查考生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历史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选调职位与综合知识考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下一轮笔试,但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市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⒉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主要考查考生财政、会计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但其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9月14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⒊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时间:2008年9月21日
地点:市财政局
(四)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25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2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4日至28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以上程序,经市财政局党组审定后,确定初步选调人员名单,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严格保密措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