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报考青海师范大学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时间和地点
(一)身体检查
时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00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到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西南门门口集合,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请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和黑色签字笔一支。
未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
时间:6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书院二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校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约为人民币500元,具体以体检医院当天收取金额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2.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体检当日需空腹。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
5.考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有特殊情况(如妊娠期等),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7.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8.体检后将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0957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来源: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b4111601fe0588303ae571b85adaaf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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