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20人)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普格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20名交通协管员,充实公安交警队伍。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男性)。
二、招聘人员工作内容
负责协助公安交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仅限2024年1月14日前户籍地为普格籍并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格县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4日以前)至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4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交通协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现役军人及在读大学生;
10.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施。
2.报名者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证明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证件照2张,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月19日(星期五)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00)在普格县公安局307政工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和招聘名额,并将调整结果在“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六、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
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后以“普格公安”官方微信发布的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计算平均得分。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记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以“普格公安”官方微信发布的方式公布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八、递补
因体检及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优先录用
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具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查决定。
十、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普格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十一、签订合同
签订3年聘用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十二、待遇
月薪资1800元(含五险)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普格县公安局政工室:(0834)4773859
普格县公安局机关纪委:(0834)4775101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普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五、本公告由普格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普格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4日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yEJZlgDFouD-_68iQfIa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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