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大城市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浙大城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校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设有9个专业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法、工、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00余名。学校注重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协调发展。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7个,省一流、重点、特色专业15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zhaopin.zucc.edu.cn (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自报名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试,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具体通知在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应聘人员考试后依据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由学校党委会审定,通过人员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与体检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zucc.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邮编:310015
咨询电话:0571-88018976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71-88285768。
本公告由浙大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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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xlsx
来源: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0/6/18/art_1587848_47489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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